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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喋血盛唐 > 第44章 合伙

第44章 合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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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草民有些想法。一是草民组织人员生产,卖给工部。二是草民与内务府合力组织人员生产,然后卖给工部。”

    不错,这小子懂事,赚钱还不忘了朕。大唐虽然富裕了,可是李治的内库(内帑)也穷啊。国家是李家的,自己是李家的家主,更是这个国家的主子。但国家的就是国家的,自己的就是自己的。户部的钱是国家的,只有内库里的私产才是皇家的,才是自己的。

    内务府就是自己赚钱的工具。这里需要解释一点,唐朝其实没有内务府,内务府是清朝时期出现的。唐朝真正管理皇帝内务的是少府寺。就像户部,也是在李世民死后刚改的,以前叫什么?三国至唐称\"度支\"\"左民\"\"右民\"等,唐永徽年初因避讳太宗皇帝世民名讳改称\"户部\",至清光绪末年,又改\"户部\"为\"度支部\"。

    为了好理解,本文才称为内务府。

    “行,为了安全,那就按照你说的,让内务府来监管,你这边组织人员生产。不过,需要工部派几个人前去观摩。”

    在这里等着呢?行,没事,让你们学,就这么点东西,就算是免费送给都行。

    “一切但凭陛下作主。”

    于是,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陛下,陈沟村还是太小了,不能占用农耕,但是草民还有一些事关民生家国的商品要生产,希望陛下能给草民批一块地。”

    这就是条件,我就是商人,我给你带来了价值,你怎么也要意思一下。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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