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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和女友穿越到东晋 > 第111章 规章制度

第111章 规章制度(2/2)

就坡下驴。

    “依贤侄之言,鄙人占股两成!”

    “同意请举右手!”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四人举手表示赞成。

    之后,顾缨先提。

    “《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余占股两成。”

    厚道的顾缨占股两成,没有人反对。

    陆梨和朱拯表示占股一成,没有人反对。

    张靳看三人都谦让起来,也不好多占,也只提出占股两成。

    不出意料。

    杨行秋赶快提出剩下的一成股份该怎么分配。

    合作社的基础是成员之间的劳动联合与生产合作,必须接纳劳动入股的方式,以服务成员为宗旨的合作社,就要为每名成员谋取最大利益。

    当杨行秋提出将一成股份分配给工匠时,曹硕表示反对。

    “圣人有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四人没有出言劝阻。

    杨行秋最不想看到的情况出现了。

    曹硕的理由也很充分,和杨行秋一样,引用圣贤的话作为论据。

    “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未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这话是孟子说的。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人类历史上的三次社会大分工。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剩余产品的增加,使得一部分人完全摆脱了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监督生产、管理国家及科学、艺术等活动,最终形成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也就是孟子所说的劳心者和劳力者。

    只是孟子的本意,不是曹硕理解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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