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先被借调到老家县委办工作,因为文章写得好,两年后被调到羌州地委办公室工作,住在地委机关大院单身汉宿舍,与王亦平的父亲正好对面幢同一层正对面,从王亦平家的窗户可以很清楚的看见许金集家里的情况。
那个时候,王亦平才十一、二岁左右,念小学,每天都骑自行车去上学,而许金集也是怪人,他住的地方到办公室步行只要七、八分钟,但他就是要骑自行车上下班。
有一次大热天中午,因为天气太热,大家都忙着赶路,在他们住的两栋楼之间的拐角,许金集的自行车撞到了正在停放自行车的王亦平。
王亦平其实也没什么受伤,只是脚踝处擦了一点皮,但王亦平却对父母说是许金集故意撞过来的。
看到王亦平哭的很伤心,王亦平的父母很生气,认定许金集是就是故意的,认为许金集就是认定王亦平是熊孩子,讨厌王亦平而故意撞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