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垦殖公司的佣兵在新唐周围活动,当地的土着也开始被“带”到定居点。
“这些不知道是什么人种,就喜欢说‘尼果’,大伙儿就叫他们尼果人了。”
一名大胡子佣兵用枪托将一个反抗激烈的土着砸倒在地,被铁链拴起来的奴隶们就一个个倒下,把垦殖公司的人逗的哈哈大笑。
“嗯,这些人黑不溜秋的,跟安南人有些像,但个头还行。”
唐一味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上身精赤的男女,这些土着其实属于棕色人种,只不过当时人还没有人种分类的概念。
“这些哈怂还吃人肉哩,可得好好改造!”
又有佣兵说起这些土着的习俗,还展示了他们在土着部落捡到的头盖骨、腿骨等物证,顿时引起一片鄙夷。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吃人这事的反应远没有后世那么强烈,毕竟年岁大些的,如唐一味这些人都经历过元末乱世,就算没亲眼见过人相食,多半也是听说过的。
“野人的性子桀骜,先押下去吧,饿上几天再拉出来干活试试。”
唐一味可不是善男性女,他要搞生产队,要建设工厂,不可能放着那么多的免费劳动力不用的。
这个时期澳洲的土着少说也有50万人以上,他们和美洲的印加人,台湾的大肚王国等原住民一样,尚处于原始部落文明阶段。
当更为先进的文明到来时,他们就像是神明脚下的蝼蚁,只有任人踩踏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