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名侦探陈十一郎!(2/3)
候的大多数人都很迷信,恐怕强行在这里建祠堂真的对子孙不利,在“天命”面前,钱财土地,损失了就损失了。 只是除了沈七,谁也想不到,老头还有更疯狂的想法。 “真龙天子”小陈更是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他是不可能知道沈家献地献祠堂,是“战略投资”他的第一步。 这时候的小陈,相比发达那时候,所求的也要更微小一些。 莫要说给他全天下了,就是这次拿回了买布的成本,小赚了几千钱,就足够他和江森美滋滋了。 要说这做生意,还真不简单! 可其他赚钱的手段,比起做生意来,就要更困难。 唉,天底下像郑宝旦和扬州众游侠那样的小傻瓜还是太少了啊! 陈成回去之后,将卖布所得,悉数上交丈母娘,连带扯来给丈母娘和小媳妇做衣服的绢布。 无论沈家的献地,朝廷批不批(朝廷:干嘛不批,我很傻么?),这些钱都要用来改善岳父母一家的居住环境! 虽然我知道您是一个不要车不要房的丈母娘,可是做一个合格的女婿的觉悟我还是有的! 尹氏欣慰陈成有心,布可以收,钱就不必啦!你还是留着钱,做——做—— 嗯,随便做什么事就好啦! 陈成一本正经卖萌:存钱,就为的娶媳妇啊! 都是应该的啦! 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考虑,也要为小绘和镇弟弟考虑考虑吧!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话再说多少遍都有道理) 以前,你们夫妻俩聚少离多,正是为大唐人口做贡献的时候,只生了一男一女; 以后,终于安稳下来了,可以想见的是,小绘还会有更多的弟弟妹妹——这是自然规律,无法避免的呀! 尹氏:“……”陈兼他们夫妇两个,到底是怎么教育出这么一个奇葩的孩子的…… 劝服了岳母,倔强的岳父回来之后也说不收! 现在还不一定会营建新县衙呢,要是一直留在旧县衙,公堂那么破,自己的私宅盖得敞亮算什么回事! 别人会怎么看? 陈成倒是早有准备,百姓观感如何——在“德”,而不在明府大人的衣、食、住、行。 哪怕是吃糠咽菜,衣不蔽体,家徒四壁,只要为官者不做实事,依然不会被百姓视为好官! 这番话又让柳察躬激赏不已! 自己这女婿,真是越看越觉得自己当年没看走眼! 自己这是走了什么大运么,乡绅送地,女婿送钱,儿女双全,夫妻和睦! 什么好事都落到老柳身上,会被人嫉妒哒! 啥也别说了,岳父还是不能要你的钱! 这时候,小陈从他那里学来的一套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岳父大人你这么说,是不是压根没把小陈我当成你家人? 你这样会令我好伤心好难过好酸楚的好不好! 明明春暖花开,我已心寒得不行!气得手都在发抖! 眼看着一家人都要谴责自己伤了女婿的心,妻子女儿乃至三岁的儿子都要气愤自己排挤小陈—— 柳察躬大感冤枉! 什么情况! 这十一郎,处理女性关系上的确有一套! 关键是,儿子怎么也帮他了? 嗯,自从小陈来了之后,父亲考察柳镇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相比较考察小朋友的功课,还是考察小陈这种大朋友,翁婿俩有来有回比较有意思。 相对一壶酒,一碟盐豆,坐谈春秋,其乐无穷。 最后,只能同意: 盖吧!这么多人,的确不够住了。 还在老县衙盖,即便以后县治会搬迁,走过去也不算远。 别看沈老头为了献这块地出来就差哭着哀求了,可要是立马跑人家原本的祠堂那里盖房子,给人的观感还是不好。 何况,沈家那祠堂还挨雷劈过—— 不知道是真的沈家够不上那块地的福气,还是说那边的风水本来就不好。 可对小陈翁婿二人,都没有心理障碍,上面真批下来,他们就敢第一时间搬县衙。 对于柳察躬来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小陈来说——我给你装个避雷针。 …… 就这样,柳明府戴着“遇绿则安”的光环,开启了执掌临溪县的大小事务。 过去,陈成很喜欢“机智县令巧妙断案”的故事,什么两个女子争抢孩子,谁体恤小孩谁是亲妈,什么猪肉贩、菜贩子争夺铜钱,结果铜钱放水里有油花所以钱是猪肉贩的—— 诸如此类的小故事,看得小陈乐此不疲。 可是,过去看他老爸当地方官时遇到的那些案子,全是些婆婆妈妈、争夺家产、两姓分地界之类的,一点乐趣也没有。 以后渐渐就不去老爸的公堂找寻“名侦探陈十一郎”的快感了。 这次岳父新官上任,前任官员离任后,积攒了一些案子,为了体现青天大老爷的英明神武,柳明府连着审了好几天案子,小陈凭借着丰富的“公案小说”阅历和他老爸纵横地方官场十余年的经历,自然是一旁作陪,即时给出各种中肯建议啦! 连岳父大人都夸奖他,有他在,都省了一笔请幕僚的钱了! 有一桩案子有些意思: 从润州来的贾庆,状告本地富人郑德。 贾庆说,郑德原是他贾家的管家,贾府家道中落后,郑德趁其不备,卷走了他家的不少钱财。后经多方打听,贾庆在临溪县找到了他——而且临溪县本来就是这恶管家的原籍。 恶仆欺主,自然是令人格外气愤的事情。 贾庆还有物证——他拿来祖上的卖身契呈给柳明府! 卖身契的名单上面,清清楚楚有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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