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但自己吃了很多尸体,还把人肉混在了鸵鸟肉里,卖给了别人吃。
张永明的卷宗中关于尸体的物证一共有三个,第一是在现场发现了五个大塑料桶,里面装的都是人体组织。
第二是发现了三个陶瓷罐子,里面装的是肠子,另外还在他家的菜地里挖出了很多被烧过的骨头。
这三项结合起来,足以说明张永明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有明确的流程,骨头、肉、内脏都是分开放的,所以答案基本上就明确了。
另外根据当地村民反映,从来没见过张永明去市场上买肉,但他却经常去买调料,这个细节也是可以说明问题的。
大家应该听过一句话,恨一个人恨到极致,那就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张永明应该就是这样的扭曲心态,导致他不停杀人,既解决了自己的饮食,又满足了报复的快感。
2012年7月28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庭宣判张永明死刑,随后的2013年1月10号,张永明被执行了枪决。
最后要说的就是变态的心路历程,其实人一旦犯了错,免不了要被人抵制,但这种人大部分都不会反省自己的问题,反而会去怨恨对方。
这种怨恨积累的越多,心态就会越失衡,如果生活还不如意的话,那就很容易走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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