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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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清晰,开始宣讲。
内容并非枯燥的法条,而是精心挑选的、最能体现“大一统”和“中央集权”思想的精髓:
“……《大明律》开宗明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此乃亘古不变之至理!天下万民,无论居于中原沃土,抑或边陲雪域、瀚海大漠,皆为陛下赤子,皆受《大明律》之庇护与约束!”
“……朝廷设官分职,牧守四方,代天子牧民。地方有司,秉公执法,断狱讼,均赋税,安黎庶,此乃法度之基,秩序之源!……”
“……凡拥兵自重,擅起边衅,私设刑狱,苛待属民者,皆为国法所不容!……”
陈学士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他的官话(明代普通话)对于使团中许多只懂藏语或仅通晓简单汉话的头领来说,听得是云里雾里,只能从翻译(由通晓藏语的礼部官员担任)那里得到一些零碎的信息。
但“王土”、“王臣”、“朝廷设官”、“国法不容”这些核心词汇,还是像小锤子一样,一下下敲在他们的心上。
帕木竹巴和藏巴汗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三大法王捻动佛珠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了。
陈学士讲完,躬身退下。
没等众人完全消化这“法律课”的冲击,侯宝又唱道:“宣——北庭都护府总兵官井源,奏报漠北平定后之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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