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乾隆冲突
在传统社会中,长期在官场中历练的人往往难免沾染一些官场习气,尤其是那些地位显赫、声势浩大的官员更是如此。尹继善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子。他既有清廉自持的一面,也有善于揣摩上意、巧于趋利避害的一面。袁枚曾以诗句“身如雨点村村到,心似玲球面面通”来形容尹继善,大学士史贻直听后笑道:“画出一个尹元长。”
尹继善为官清廉,年轻时即以清廉自爱着称。然而,他性格机敏,为人老成,尤其擅长揣摩皇帝的心意,以此来展示自己的忠诚与才干。例如,在雍正六年(1728年),尹继善刚上任不久,便迎合雍正帝的喜好,以清理亏空、积欠为由,不惜贬低前任官员。他声称:“虽拖欠之故,亦有岁时丰欠不齐,然大半皆从前各官邀誉市恩,怠玩之所致也。”他还表示自己“才识短浅,不敢云必能清理,惟以朴诚自矢,一往直前,断不敢邀誉市恩,随声附和。”雍正帝对此表示赞同,并鼓励他秉公实力办理。
然而,尹继善的这些做法也显示了他善于利用时机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事实上,雍正帝后来命令暂停征比,江南百姓才得以避免一场浩劫。
到了乾隆帝继位后,尹继善更多地采取了奉迎之举。为了迎接乾隆帝的南巡,他将江南的名胜搜访殆尽,并加以修缮。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尹继善上奏请求举行南巡盛典,并提到自己已经对栖霞等地的名胜进行了增修,绘制了详细的图纸。他甚至为了增加景观,特意开挖了两个湖泊,命名为“彩虹”和“明镜”。对此,袁枚曾作诗讽刺道:“尚书抱负何曾展?展尽经纶在此山。”连大学士傅恒也写诗嘲笑他:“名胜前番也绝伦,闻今搜访更争新。”
然而,对于任何明智的帝王而言,臣僚的奉迎绝不是获得恩宠的主要原因。脚踏实地的竭忠尽智才是每个臣子安身立命的根本。乾隆帝在这方面尤为重视,他深知尹继善的好名用巧和居心不诚。
乾隆初年,尹继善的处境还算顺利,但不久后他便屡遭斥责。乾隆帝认为尹继善好名用巧,居心不诚。乾隆帝指责尹继善为政用巧,称其“貌为勇往任事,以求取信,而阴市私惠”,并警告其他官员不要效仿。乾隆还指责尹继善办事时存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想法。
乾隆十六年(1751年),尹继善被调任为两江总督,乾隆帝特别提醒他:“此处系向来得名之地,亦即失实之地,应如何奋勉,卿其自筹。”在处理延安营兵丁聚众鼓噪案件时,乾隆帝认为尹继善处罚过轻,指责他“好名市恩之念未改”,并对尹继善发出严厉警告,要求他痛改前非。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尹继善处理杨中林“悖逆”案时,未将主犯定为凌迟之罪,仅判斩立决,遭到乾隆帝的严厉斥责。尹继善上奏称自己“愧惧”不已,乾隆帝怒斥道:“汝此等之愧惧亦已多矣,但不能动汝天良,奈何?”
乾隆帝屡次斥责尹继善好名用巧、居心不诚,尽管这与他对所谓“名臣”的疑忌有关,但也并非毫无根据。
其中一次较为着名的事件发生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在此之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江苏巡抚庄有恭因回家治丧离职前,上报了一起泰兴县捐职州同朱路因殴死人命,按例拟绞,现朱路(原字左日右冉)呈请赎罪,并已获准的案件。乾隆帝看到奏报后大为震惊,认为此事未经具题,即行准赎,显然是地方督抚擅自行事,不经上报。
乾隆帝派尹继善严审此案,要求查明真相。事实上,庄有恭擅自准许赎罪一事,此前曾告知尹继善。庄有恭与尹继善关系密切,庄有恭是乾隆四年(1739年)的进士,尹继善曾是其读卷官,并力荐其才,两人因此成为知交。当此案爆发时,尹继善一方面试图为庄有恭遮掩,另一方面却未主动供出自己早已知晓内情的事实。乾隆帝见尹继善迟迟未能查明实情,大怒,下令将庄有恭押至南巡接驾处,由乾隆帝亲自派大臣审讯。尹继善惧怕,这才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盘托出。
乾隆帝降旨批评尹继善:“庄有恭办理朱路黩罪外结一案,尹继善既经庄有恭告知,在存心公正者,即应据实参奏,请旨察议,否则正言阻止,庄有恭自不敢视为泛常,纵意手滑,致干重辟。及奉到谕旨,尹继善亦当备述前情,一面速为办理,乃迟回观望,希图模棱了事。经朕屡行饬催,并降旨庄有恭革职拿问,始称原曾与闻。是庄有恭之罪,乃尹继善实有以纵之,且酿成其事,始终皆由于尹继善。”最终,此案从宽了结,庄有恭虽被革职,但不久即被授予湖北巡抚,而尹继善因办理南巡有功,未受处分。
尹继善在乾隆朝屡遭斥责,深知自己受宠程度已不如雍正时期。因此,他变得愈发小心谨慎,时刻保持警惕。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乾隆帝指责尹继善沽名邀誉,四月,尹继善即上奏请求革除其长子户部员外郎庆云的职位,并将其发往锦州看守坟墓。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乾隆帝任命富尼汉为安徽按察使,尹继善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