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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 不一样,很不一样(3/3)

么干,谁还愿意参军、谁还愿意让家中儿郎去参军?

    这本身就是应该做、不做就要损阴德的基本举措。

    再看第二句: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

    这句倒还行。

    由户籍所在地的县衙,为其提供丧葬用品,并按照少牢规格为其举行祭祀,好歹是花了点真金白银,实打实减轻了烈士家属在操持葬礼时,所可能面临的经济压力。

    但这一条的问题在于:无论是以天子名义恩赐的丧葬用屁,还是少牢规格的祭祀所需的‘少牢’,即猪、羊各一头,无一例外,都是地方县衙在出钱。

    中央天子分儿逼不掏,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让地方县衙掏钱,去为天子邀买人心。

    且不说这合不合适、对地方县衙公不公平;

    单就是具体操作时的漏洞,就大到令人无语。

    ——原则上,地方县衙不能违背这条律令,必须履行这条律令所要求的职能。

    但倘若地方县衙,没有履行能力呢?

    倘若地方县衙的财政状况,不足以支撑他们履行这一条律令呢?

    更恶心的是:如果地方县衙的财政状况,可以被粉饰为‘刚好无力承担这笔支出’,那这条由太祖刘邦制定的法律条令,就必然会轮为一纸空文。

    不是不给你,是真没钱呀!

    要不,再等等?

    实在等不及,你就先自掏腰包垫着,好歹先让人入土为安。

    至于丧葬用品、少牢祭祀,等县衙有钱了,都折钱给你。

    什么?

    你问县衙什么时候能有钱?

    那还不是我说有就有,没有也有;我说没有就没有,有也没有嘛……

    丧葬用品、少牢规格的祭祀,都能因为地方县衙‘无力承担’而轮为空谈,自更别提最后那句‘县令参加葬礼’了。

    本官忙得很行不行?

    去郡府开会了行不行?

    实在不济——本官病了,你又能说啥?

    说到底,封建时代的绝大多数时期,阵亡将士能否得到抚恤,完全就是看封建帝王本人的心情。

    心情好了,大手一挥,搞一个集体国葬也是有的;

    心情不好,脑袋一埋装鸵鸟,你也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那么,与战争相关的事,是如何影响封建帝王的心情的呢?

    在有关战争的事务当中,什么事最容易、最能直接影响帝王的心情?

    答案,显然是战争的结果。

    打赢了,自然就高兴!

    帝王不单有大手一挥,豪爽抚恤的心气儿,也同样有这个底气——打胜仗赚回来的东西,抚恤能用掉多少?

    反之,打输了,自然就不高兴。

    且不说还有没有心气、心情去搞抚恤——哪怕有,现实条件也未必允许。

    毕竟打输了,经济层面必然是亏炸了的状态。

    哪还有闲钱去抚恤阵亡、伤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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