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厨前妻穿的这件,当然不是a货。
是真的。
以她的经济实力,当然有条件买这样的衣服。
问题是,这件衣服的后背心位置。
本来是镂空的设计。
会露出一块的肌肤。
不见得性感,但一定有韵味。
可此时,那块本是镂空的地方,却被里面的一件小背心给挡住了。
为什么要穿一件背心?
这是明显的画蛇添足。
完全破坏了这件衣服的美感和设计。
不应该这么穿的。
况且还是之前那个原因。
现在的天气很闷热。
连说为了御寒,都显得离谱。
如果是别人,可能是说她土,不懂时尚,乱搭配。
但这个女人,是一心想要进入上流社会的。
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
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答案只有一个。
有意为之。
是在遮掩什么。
遮掩什么呢?
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
匆匆离开时,与我擦身而过。
我看到了她的手背。
上面也有伤。
看着不深。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很多好学的学生。
包括我在内,都会在课桌上,用小刀刻上一个“早”字。
这当然是受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启发。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出很多个小圈。
显得自己很拉风。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
看着恶心无比。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
或者模仿孤独,冒充绝望。
失恋的时候,烫几个。
无病呻吟。
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
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
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或者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要么蠢。
要么傻。
思想不成熟。
后来,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
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
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
那老乡拼命追小韩。
小韩开始没答应。
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在自己的左胳膊上,烫出了一个“韩”字。
把小韩弄得有些懵。
也有些感动。
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
她想答应,又打不定主意,就来问我。
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经过特训。
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
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
现在想,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了“万事通”的属性了。
小韩问我,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
我反问小韩。
你爱他么?
或者说爱太严肃了。
你喜欢他么?
小韩告诉我,之前是不喜欢的。
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
还有些不务正业。
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又觉得心有些乱了。
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
真是有些过分。
还问我,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
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
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
那些古惑仔、小混混,其实都是白马王子?
我听了急忙给小韩一杯凉水。
让她喝下去。
提醒她,妹子你小心一点,你清醒一下。
电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学习的。
否则一定会掉进沟里去。
还痞子最深情?
真要是深情的话,就不会当痞子了。
还白马王子?
顶多就是驴。
你呢,其实不用纠结。
你只要记住自己的本心就好。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要因为别的因素打乱。
至于那个手臂上烫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