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算过。”路朝歌说道:“这种事不需要着急,等回去之后看林哲言骂不骂我就知道我亏没亏了。”
“你总结的好精辟。”康嘉福笑着说道:“上一次我回长安城,陛下跟我说了,若是霍拓国的国库中有适合皇后娘娘的首饰,你弄一箱回去。”
“知道。”路朝歌说道:“我还能把他们给忘了?今天中午吃什么?”
“炖的羊肉。”康嘉福说道:“中午多吃点,羊肉是滋补品,多吃对身体好。”
“用你说。”路朝歌说道:“现在军营里的囤粮足够用多久的?”
“三个月啊!”康嘉福说道:“最低作战标准,后续粮草还在不断运过来,我们的粮草供应你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啊!”路朝歌说道:“攻城器械都齐全吧!”
“一应俱全。”康嘉福说道:“单单是炮弹就足足二十万发,足够把霍拓国的王都的城墙拆两遍了。”
“好啊好啊!”路朝歌心里美滋滋:“拆了城墙可是能少死很多人。”
“陛下说国内还有不少库存。”康嘉福说道:“想着往南疆送一些,算是支援郑大将军了。”
“他需要支援吗?”路朝歌好奇道:“南疆那些小国,谁还敢跟我大明呲牙啊?”
“有备无患嘛!”康嘉福说道:“运过去了四十门火炮,两万发炮弹,好像是要放在城墙上。”
“好家伙,这往城墙上抬也挺麻烦哈!”路朝歌说道:“行了,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我睡一会儿,你要是有时间,你帮我看好那帮小崽子,这地方可不是后方,别让他们到处乱跑,外面挺危险的。”
“他们?出去了。”康嘉福说道:“就刚才,领了自己的亲兵出去的,我还问了一嘴,说是你让他们出去溜达的。”
“我让个六啊!”路朝歌直接从躺椅上弹了起来:“魏子邦,带人跟我走。”
路朝歌大步流星的往营地外走,魏子邦带着人赶紧跟上,这帮小崽子要是真遇到了大股乱军可就危险了。
出了军营奔着路竟择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这边的动静自然也引起了中军帐内一众人的注意,他们也跟了出来,不过他们的速度没那么快,等他们赶到辕门的时候,路朝歌带着人都消失不见了。
“怎么回事?”牧云之问道。
“小祖宗们出去闯祸去了。”康嘉福说道:“少将军带着人追上去了,估计一会就把人带回来了。”
路朝歌带着人向西猛追了七八里,就找到了路竟择他们,这帮小家伙也确实倒霉,这才出了军营七八里就遇到了一股霍拓国乱军,都是被打散的军队,人数不算多,七八百人的规模,而路竟择这边的兵力其实要占据优势,这么多将门之后,每个人的亲兵可都不少。
“杀上去。”路朝歌抽出腰间战刀率先冲了上去,那里面可有他儿子,这要是真受点伤,回去他得被人吊起来打,他路朝歌现在在家本来就不如路竟择受人待见,在让路竟择受了伤,他能有好日子过都见鬼了。
路朝歌的亲卫三百人不算多,但是这帮人哪个不是百里挑一的,哪怕对面有三千人,这帮人都敢冲上去硬碰硬。
其实,路竟择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危险,他们碰见的就是一帮散兵游勇,属于是那种无组织无纪律的主,根本就没有像样的指挥,他们就凭借着一腔血勇,又见领兵的是一帮小屁孩,而且身上的盔甲华丽无比,就猜到了这帮孩子的身份,肯定是大明军中权贵的孩子,到这边来也就是来镀金的,把他们抓了,别说是要金银了,就算是要大明的土地,也未必不能从大明皇帝手里拿到。
他们要是知道这里面可不仅仅是大明军中勋贵子弟,更有路竟择的话,估计他们肯定转头就跑,他们只不过是想要点银子而已,不是来找死的,围攻路竟择和作死有什么区别。
路朝歌跃马扬刀杀入敌军之中,手中战刀破开血肉的闷响与骨骼碎裂的脆声交织成一片,路朝歌纵马所过之处,断肢与残甲齐飞,滚烫的鲜血泼洒在空中,竟在半空拉出一道道猩红的弧线。
路朝歌的刀势大开大阖,每一次挥砍都带着千钧之力,迎面冲来的敌骑连人带马被劈成两段。刀锋过处,敌将的护心镜如薄冰般迸裂,五脏六腑混着血水喷涌而出。有悍不畏死的敌兵从侧面突袭,却见路朝歌反手一撩,那人的头颅便带着惊愕的表情飞起,无头身躯仍在惯性地前冲。
战马铁蹄踏碎倒地的尸身,路朝歌刀光如轮转动,在身周划出死亡的领域。一个敌兵举盾来挡,连盾带人被斩成两半。鲜血浸透了他的战袍,在太阳下泛着暗紫色的光晕。他眼中燃烧着冷冽的火焰,每一刀都精准地找到敌人的要害,时而斜劈削飞半边肩膀,时而直刺贯穿胸甲。
午时的烈日映照着这片人间炼狱,路朝歌突然长啸一声,刀势骤然加快,如狂风暴雨般席卷敌阵,所过之处人仰马翻,哀嚎遍野,当他来到路竟择的身边,终于勒停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