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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河阳轶事 >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2/3)

应下来,而且让自己最省心的儿子去了省城,如果大儿子在家的话,也许他还能帮自己管教管教小儿子。

    怪谁呢?想当年,自己确实不喜欢这个孩子才让庶母带走的,当然不能怪罪庶母把自己的儿子惯坏了;大儿子是妻子李氏自己送上的,不是庶母硬要的。也许,这就是命吧,于广源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他经常在儿子睡着的时候,偷偷地在旁边端详他,他努力想找出儿子脸上随自己的地方,但是每次他都失望了。不随自己,随他娘也好啊,但是无论是相貌还是脾气于昭湘都没有一点和母亲相像的地方。于广源把自己和李氏家的三辈祖先都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筛子也没有弄清自己的小儿子到底随谁。

    “我这是哪辈子做下的孽啊!”想到这儿,于广源暗自垂泪。

    不干活、天天惹事,这还罢了,最要命的事情是于昭湘吃饭离了肉不吃。

    在凤鸣镇,没有一户人家舍得顿顿吃白面,人们习惯把打下来的麦子卖掉,用换来的钱买地买房子,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人们才舍得吃几顿白面馒头。这还是在上等的人家,在下等人家,一年到头是见不到细面的。一到冬闲的时候,凤鸣镇最少有一半人家就把咸菜瓮封起来,直到来年开春干活的时候再打开,其原因就是怕就着咸菜吃饭多。

    凤鸣镇人的主食是红面饼子,这种食品是用高粱面掺着小米或者黍子面做成的。红面饼子又硬又粗,吃的时候扎得嗓子痛。于家虽然富裕,但是生活上和别的人家没有太大的出入,于广源一年到头也只是在人来客去的时候吃几次白面。

    于广源尽管平常生活俭朴,然而在大事上却比任何人都大方,这可能是因为父亲于继祖在的时候留下的传统吧。在凤鸣镇,于继祖是最舍得给人家吃的。

    喜事丧亡,人来客去,于广源总是竭尽所有招待人家,人们在于家吃过一顿饭后往往要谈论很长时间。这和村里有些人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今村里还流传着一个笑话。

    孟宪孝,凤鸣镇一个不大不小的财主,家里有五六十亩地,隔三差五吃顿白面饽饽,顿顿有小酒抿着。

    一年夏天,孟宪孝盖新屋。按照凤鸣镇的规矩,新屋落成之后照例要管帮工的人一顿饭的,孟家当然不能例外。

    活儿结束的时候,帮工的人们坐到了饭桌前,饥肠辘辘的村人都想着吃顿好的解解馋。

    然而当菜端上来之后,人们都傻眼了,一色的青菜豆腐,肉不是没有,仅仅在每一盘菜的顶上躺着一两块瘦肉;也有鱼,只是本来就有点烂的几条小鲅鱼大多只剩下鱼头了。

    这尚且不算,最可笑的是饭桌上压根就没有摆酒盅子。没有酒盅就没有吧,帮工的人窝着一肚子火准备吃饭了。

    然而这时侯,孟宪孝拿着一个酒壶就上来了,他举着酒壶挨个人问:“喝酒不?”凤鸣镇人好面子,所以理所当然地都回答道:“不喝。”孟宪孝举着酒壶把所有的帮工的人都问完了,然后坐到了一个座位上。帮工的人们以为别人都不喝,他一定也不喝,谁知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现了:孟宪孝拿着酒壶自斟自饮起来!

    他的举动把所有的人都惹火了,人们相互之间挤挤眼,瞬间在所有的人中出现了一种默契。人们开始放开肚量大吃特吃起来,如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菜吃得干干净净,每个盘底都叫人用馒头擦得光可鉴人!酒可以不喝,饭得管饱吧,孟宪孝只好忙不迭地去炒菜拿干粮,但是不论是干粮还是炒菜,拿来之后立即被人一扫而尽。

    孟宪孝也顾不得喝酒了,他急得满头大汗,出出进进地忙个不停。

    最后几乎所有帮工的人撑得直不起腰来,有些人吃不下去了,就把干粮偷着扔在桌子底下或者装在口袋里带回家去。最后,吃饭的人没有忘记把所有的空盘子摞在一起。

    事后,孟宪孝出来对人说,那一顿饭,平均一个人吃了三斤馒头!孟宪孝的心里那个疼啊,对他来说无疑撕心裂肺。

    广源媳妇继承了婆婆的衣钵,烧香念佛吃十斋。所谓的“吃十斋”就是佛教徒在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这十天吃素,不动荤腥。

    一月之内有这多天吃素对于勤俭度日的广源夫妇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对于凤鸣镇大多数人家来说也是小事一桩,然而对于于昭湘来说,比杀了他都难受!在省城时候,一家三口吃饭,所有的肉都被赵氏和于广忆捡到了于昭湘的碗里,这仿佛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一来赵氏和广忆对吃肉没有很大的兴趣;二来看到于昭湘嗜肉如命。他们两个人乐得成全于昭湘。久而久之,于昭湘已经离不开肉了,馒头可以不吃,缺了肉是不行的。然而连细面都舍不得吃的凤鸣镇人谁家舍得顿顿吃肉啊?红面饼子加青菜,于昭湘看都不看一眼,他宁肯饿着肚子。

    一开始于昭湘不吃饭,于广源夫妇认为他身体不适,但是久而久之夫妇两个人终于觉察到事情的真相了。这哪里行呢?于广源决心要改掉儿子这种坏习气。

    终于在月底借着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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