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是第一批小院的学生。
修炼天赋仅比没有天赋好些,至四年级也未能凝聚文心,那年暑假与友人相约游水,下落不明。实际上是被父母拘回家中关进地窖,等待成婚。父母原本想劝说她成婚之后还能上学,婆家也愿意出钱资助,她不肯,当晚便与成婚对象一起被关在地窖直至怀了孕。
学籍也被注销了。
她回不去小院又因生育落下半身偏瘫。
于是有了下毒毒杀两家十口人,唯一幸免于难的是只能吃母乳的孩子,她对杀人一事并不否认。她与男性狱卒一事,确实也是她主动。利用指挥男性狱卒帮她做了一些事情,顺利让案子一直积压着,让她能活到现在。本地官员觉得此事虽有内情,但也死劫难逃。
她的遭遇并不是让她免于一死的王牌。
再加上她曾是第一批小院学生……
身份过于敏感了。
若被王庭知道,被主君知道,还不知有多少人要被牵连进来,连带着治下也要震动。一番斟酌后,这才在一些地方语焉不详,隐瞒女犯早年身份,将案件定为普通灭门案件。
试图在刑部复审蒙混过关。
而这,恰恰是虞紫最为厌恶的。
祈妙安静听完这故事:“如此说来,让微恒震怒的该是本地官员,跟他有甚关系?”
虞紫:“自然是他的态度。”
三观不合的人,多相处一秒都恶心。
其他女犯被男狱卒欺辱有孕,此獠并未露出同情愤慨,还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本就是犯下罪行的犯人,遭遇什么也是孽力回馈。虞紫当时便极为不快:【她们所犯罪行已经由官府判罚,坐牢服刑,两相抵消。判罚之外的任何不幸遭遇,她们就是受害人。】
如果一个人犯了错就是其他人光明正大伤害她/他的理由,还要官府作甚?还要康国新律作甚?还要刑部作甚?他的话过于荒唐了!
意识到虞紫不快,他飞速收敛。
但虞紫已经有了警惕。
用了一些诱供的小手段,又让他说一说对那名灭门女犯的看法。自然,他的回答也不是虞紫想听到的,反而将她气了个不轻。原先还想等差事办完,回到王庭再跟他说一说自己没看上,虽无姻缘但也能当个友人往来,现在只想将青年全家都扇一遍,不然不解恨。
祈妙道:“莫气,为这种人不值得。”
虞紫捏碎茶盏:“哪里只是气他?”
“还有其他糟心事?”
“也有一部分是气我自己。”
“这又不是你造成的。”
虞紫摇头:“我只是在想当年与现在,想不通为何如此苦难的岁月都过来了,世人却不珍惜,仍有愚昧之辈戕害无辜之人。为何不是这些东西死在乱世,活到如今恶心人。明明这些年主上夙兴夜寐,我也……如此努力,年假都没休几日,可为何还有这种事情。”
当真是不可避免么?
“有甚可想的?我现在一年到头依旧能抱养不少被遗弃的孩子,有些是因为先天不足被遗弃,有些则是因为性别。”祈妙知晓她是钻牛角尖了,语调温和道,“但我始终坚信数量是少了的,也许一开始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有成千上万的孩子因此没了性命,而如今生活好了,数量降了……不管下降多少,哪怕只有下降一百个,一千个,那也意味着有一百个、一千个孩子拥有了一个有无限可能的未来。”
祈妙让自己更多关注活下来的生命。
如此一想,心中才会好受。
“人心不可捉摸,正因为如此,所以我觉得哪怕过了百年、千年,依旧会有类似的不幸在黑暗中酝酿,可我也相信,被阳光照耀的地方也会比今日更多。白与黑、善与恶,从来都是交织并行共存的。吾等的意义便是让光更多,善更多,让黑与恶退出一射之地。”
虞紫:“……是啊。”
祈妙道:“此案复审,你预备如何?”
虞紫:“我?我想保住她。”
祈妙惊讶:“保住她?”
“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
律法也要兼顾感情与道德。
正常来说,女犯灭口十人,性质极其恶劣,确实难逃一死,可要是加上她险些因这些人丧命呢?她的行为也是一种自救,包括后来与男性狱卒在狱中“做了夫妻”也是自救。
虞紫想试一试,能不能保住她一命。
“哪怕保住性命,这辈子也难有自由,这真是她要的?”以康国目前的律法来说,她坐牢可能要坐到死。这个结果对于喜爱自由、尊重生命的祈妙来说无法想象,过于残忍。
“人与人不同,有人要自由,有人要生命。”若不是想活着,女犯也不必大费周章。
祈妙叹气:“这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