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突然出现一个比自己还要孤独,冷漠的人。
他发现,不说话,显得特别的痛苦。也为曾经跟自己同坐一辆车的朋友感到特别的愧疚。
他觉得对不起他们。
真的。
如果还能有机会,他一定要主动开一些话题。
想到这儿,他手指触了触鼻子,整个手有些不对劲儿。
他微胖,但是个子特别高。五官看起来十分地老练成熟。
但这么多年,他没有谈过一次恋爱。
或许他是在等待一个他愿意说话的女人。
果然,常梦就是了。
作为常梦的经纪人,他总觉得常梦太认真了。每天扑在工作上,扑在背台词上,没有任何女人该有的习惯。
逛街买东西,都得催。
打台球的的确是他多年的朋友,不过那些人都没有孙会这么老成,性格活泼开朗。
当他将人带到顶楼时。
那些哥们儿就禁不住笑了,“得,老孙,今天带女朋友来了。”
“不是。她是我刚接手的一位艺人。”孙会手掌刚伸过去,那些哥们就开始要签名了。
《东风》的大火,这些人似乎都记住了这个努力的女人。
他们嚷嚷着,常梦给签名。
常梦尴尬地笑了,一个一个地签了。随后略觉得这种感觉不好,她往后退了退。
那些人眼尖,看出问题来,立马让了路,令孙会带常梦进去。
常梦想要走,却又没有说,便兀自坐在一边,继续背台词。
她背台词的时候,很静。
不会背出来,也不会念。只会默念。
全神贯注。
眼睛都不眨。
好像别人说话,她也没有认真听。
“老孙,常小姐实在是太认真了。”
孙会拿着球杆,温柔地看过去,“是啊,她一直都这么认真。”
哥们拿了一瓶啤酒,丢给孙会,“我说,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你带艺人到咱们这儿来,怎么,突然间想通了?”
“没什么,手痒,想打台球了。”孙会嘟囔一句,眼睛瞟了瞟坐在那里记忆台词的常梦。
“哪,喜欢的话,就要去追!”身旁的朋友支招,“现在人家呆呆地坐那儿,多可怜。要不,带过来打打台球吧。”
“……她应该对这个不感兴趣吧?”
“得了吧,别把人看得这么奇怪。说不定,人家台球都腻了。”朋友抬了抬下巴,语气平和体贴,“再不去的话,一会儿人家该无聊了。”
“好,我去。”孙会放了球杆,打算勇敢一把。
结果提出时,常梦并没有拒绝。
“你玩过这个?”
“大学的时候玩过!”常梦点头。
孙会听后,突然邀请,“那要……要打一会儿么?”
经纪人的邀请,就像孙会的眼神,如同没有星辰的天空,死气沉沉到可怕。
合上剧本,她点头,站起来,“我可以试试。”
没有说她不会,没有提前打预防针,说自己可能打得不好?
她只是简单得说,我可以试试。
这几个字,分外有力量。
走向孙会的那些朋友时,娴熟地拿起了球杆。
很是专注地打台球。
进了。
又进了。
还是进了。
身旁簇拥的人笑起来,纷纷鼓掌,有的还大着嗓音说话。
“常小姐,跟我比一下行么?”身旁有人问。
在以前,她不会拒绝这种所谓的富二代。因为她希望,能够多认识一些富二代,如此一来,就可以填补自己落魄的身份背景,接到戏。
演戏就像她的生命。
她每一次的牵强,都同戏有着很大的关系,然而现在,在经历了那些事儿以后。她忽然不想答应对方的请求。
无奈,对方是她的经纪人。
打完了球,朋友邀请吃饭。或许朋友太过热情,常梦喝了三瓶啤酒后,就醉了。
孙会心疼,“你怎么给她拿这么多瓶啤酒?”
“哈,我以为她酒量很好!”有人回以一笑。
没办法,孙会看着常梦,心塞塞的。但是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他竟然突如其来地问朋友,“你这儿有住的地方吧!”
嗯?
朋友们瞳孔瞪大,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老实巴交,高深莫测的经纪人孙会突然开窍了,知道如何绅士了。
孙会瞥了他们一眼,为他们有这样的想法感到可悲,“他父母在这儿,这样回家,会让人担心。”他顿了顿,背靠向沙发,从兜里取了烟,燃着,“干脆在这儿休息。”
“好吧。”朋友站起来,玩味地笑,“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