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她的家人了。
绝不。
余笙的那些作品,她都看了。
能写出这种作品来的人,能是什么好人呢。肯定充满心机,指不定三言两语就获得妈妈的好感,就能帮余家的人谋取福利,从此攀上简家,余家整家人就能平步青云了。
余笙想收买弟弟,进而巴结简家,从而顺势往上爬,是她绝对不愿意见到的事。
有她在。
余笙就别想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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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余笙带着助理直接去的林柘梵的办公室,跟林柘梵和简墨签署了合作协议,并把一千万的投资,转到林柘梵工作室的账户上。
她和简墨各自投资一千万,都占公司20%的股份。
她的作品优先友情价提供给公司拍摄,并且要帮忙培养编剧人才。
简墨的经纪约也在公司手里,他拍戏和别的通告赚到的钱,都要跟公司分账。
林柘梵占60%的股份。他有绝对的管理权,电视剧的制作和发行,都由他一手操办。而他演戏的钱,也要跟公司分账,余笙和简墨,都可以分得到一笔钱。
这样一来,简墨和余笙就放心的把公司交给林柘梵来关系。
其中,简墨投资的一千万里,有五百万是余笙借给他的。。
简墨说要给余笙写欠条,余笙想了想,又接受了这个欠条。
虽说跟简墨关系好,简墨家里有钱,不至于黑了她这五百万。
可亲兄弟明算账,借钱是借钱,那还是要记录清楚的。
写好所有条款,就已经不早了。
简墨约大家一起去酒店吃饭,他今天跟妈妈要了零花钱,他请客。
林柘梵大为感动:“简墨,我认识你这么久,这还是你第一次请我到大饭店去吃饭。突然间,我好生感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