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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唐朝的草蜢 > 第395章 搞死李幼良

第395章 搞死李幼良(2/2)

李幼良松开了手,咽下最后一口气,脸上带着最后一抹笑容

    姬云试过李幼良鼻息后,摇摇头

    “葬了,退朝”李世民说完,起身就走了

    李幼良在长安有家,不过贬为庶人,又因造反是要没收

    但是毕竟人死为大,朝廷逾期收回,许其在家过葬

    人去世后的第七日。经过了初丧、哭丧、做七、送葬等仪式之后,最后的环节就是下葬了

    《魏书》:“又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齐,令七人出家”。《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烧七”又称“做七”、“守七”、“七祭”。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学者多认为烧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

    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化纸钱。一般以一、三、五等单七祭礼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二、四、六等双七,亲友不来。孝子只烧纸、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在五七或第六七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诵经礼忏,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祭奠

    准备得挺好,可就扯淡了,李幼良下葬当天夜里,坟给刨了,大卸八块,肚子被扒开了

    杂碎散落一地

    其家人穿着孝服上长寿坊的长安县县衙告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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