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输,便慨然应道,
“好,就十万两,不过,这笔银子,数目很大,我会用等值的黄金支付,你需要验资吗?”
严从苛眼睛瞪得滚圆,再没了此前的高手风范,整个人都被这笔银子给吸引住。
十万两白银,可以供他挥霍许久,让他赌上许久了。
不过,他也不是棒槌,对方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这笔银子,倒不是没人拿不出来,关键在于,这是他个人价值的一次体现。
“你真拿得出来,我要怎么验证你有这笔资金?
“当然,银子虽然不少,但我自有渠道,至于验证的方法,也很简单,你跟我去一个地方,那里有满满的黄金,足够支付你等价十万两白银。”
严从苛脸上的喜悦之色,登时消失无踪,紧了紧剑柄,有些犹豫。
他自问是个厉害人物,剑术高,轻功也高,这是他能悠然自在活到如今的底气。
但同时,他小心谨慎的性子,也起到决定性作用。
眼前之人只是第一次见,还逼他杀死陈小刀,根本不值得信任。
且其人武功高绝,功力雄浑,单纯以武道来说,他未必是对方对手。
若是再被对方算计,给哄骗到一个布满陷阱的绝地,他一身功夫使不出,岂不是要阴沟里翻船?
因此,严从苛犹豫再三,还是摇头道,
“算了,十万两白银,数目太大,就五千两吧。
我以五千两作为赌注,你赢了,我帮你做事,保证尽心尽力,做的让你满意。
若是我赢了,你就给我五千两银子好了,这一点,总不需要验资吧!”
严从苛从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单纯是因为他和孟昭是近乎于一样的想法。
他从不觉得自己会输,所以,不管他提出多少银子,都应该是纯赚。
十万两,这是一笔极大的数字,他怕自己就算赢了,对方也拿不出来,拿不出来也就算了,万一再闹出点什么矛盾,实在不值得。
毕竟就刚刚那一手三分归元气,就足以奠定孟昭的实力基础,这般强横的内功,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严从苛过去是天不怕,地不怕,但也不代表就一定要惹到一些强人。
真要是什么都不管不顾的疯子,以他不足以称雄天下的武功,早就被人干掉了。
五千两则刚刚好,他相信,对方这般的高手,也不会因为区区五千两就不顾面皮的耍赖。
孟昭点点头,顺手从自己的怀中,抽出一摞银票,信手一挥,无形的劲力,托举之下,落到严从苛手中,
“这是一万两银票,都是大银号,横跨道县,离了开岩县城,你仍能在外地支取。”
严从苛喜滋滋的查验了一下,心满意足的道,
“银子没问题,这赌局就算是成了。”
虽然他贪财,仍是将银票送回到孟昭手中,不曾僭越分毫。
随机,又回到屋子里,取出一柄连鞘的长剑,丢给孟昭,
“这是我一位朋友的兵刃,可惜,他死了,这柄剑,就留在我手中,当个纪念。
我看你两手空空,并无利刃,就将此剑送给你,用来比剑,可愿意?”
孟昭顺手抽出这柄长剑。
夜色之下,只见此剑长约三尺七寸,双指宽,剑身毫无花哨,平平无奇,剑柄也是如此,乍一看,和那些铁匠铺里打出来的垃圾兵刃,没什么区别。
然,孟昭却非凡人,手指轻轻在剑身之上弹击,便听见一道极为清越的剑吟声传来。
闭上眼睛,好似山间清泉凌空飞溅,落到山岩之上的撞击之声,细碎的同时,带有说不出的和谐韵味。
“好剑。”
的确是好剑,这剑,和严从苛手中金玉满堂的长剑,完全是两个极端。
一个是极端的简朴,简单,简约,剑,就是剑,杀人的凶器而已,除此之外,再不需要其他的点缀,孟昭手中之剑,正是应了剑中真器。
相对应的,严从苛手中的剑虽然不差,但却漆金缀玉,太过花哨,珍藏品的属性,大过了剑本杀人凶器的属性。
“本就是好剑,这剑名曜泉,我那朋友一生剑法,仗之杀伐,饱饮鲜血,堪称利器。
希望你能好好利用此剑,不要使他蒙尘!”
说着,严从苛不禁有些感伤。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和他交好之人,当然也不是什么善茬。
曜泉剑的主人,曾经也是一个狠人,凶徒,仗着武功,杀伐凶横,纵横一地,可惜,终究招惹到硬茬子,葬送了性命,若非他去的及时,就连这剑都成了他人夸耀的战利品。
不知未来的某一日,他是否也会如自己那朋友一般,死在某个强人的手上。
那朋友,尚且有他来收尸,祭奠,来日他若死了,谁又能为他收尸,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