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如果没有燃眉之急的危险,法庭可能认为施救者的行为是鲁莽的,故而不给予保护。”
“这么做的话,会不会要眼睁睁的牺牲一条人命?”
“可能会牺牲一条人命,但在法官眼里,维护法律的公正意义比一条人命要大的多,
就比如说扶老人,在美国,除了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生、护理人员看到老人倒地后可以去扶,普通人看到老人倒地只需要打电话求救就可以了。”
“这样也好,最起码不会出现扶不扶的问题?”雷卫东想起,那据说让全国人民的道德水平倒退二十年的案子。
与其让法官大人说,“不是你撞得,为什么要扶!”
还不如在法律上直接禁止,老人到了,不需要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