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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章 可以怂一点(1/3)

    人们常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包括仇恨。

    但姜寻觉得,甜蜜的爱情和美好的生活,才是最好的良药。

    池雨汐经历了千年的痛苦折磨,心里是怎样的怒火万丈,恨意满胸他是完全可以想象的到的,若是自己经历这些,一旦脱困,肯定先去找敌人,将自己的痛苦加倍奉还。

    这一点从池雨汐刚才对树妖出手,进而愤然的对自己徒孙出手就能看得出来,心中积压了太多的戾气。

    可是此时的池雨汐却柔情似水,妩媚妖娆,依偎在姜寻的怀中,面色潮红,眉宇间春意盎然,只有无尽的欢喜和满足。

    她头顶着姜寻的下巴,伸手摩挲着他的脸颊,梦呓般的呢喃道:“一千年了吗,你却还跟以前一样。”

    姜寻呵呵的笑了起来,这句话算是最高褒奖了吧。

    一对就别冲锋的恋人,再度温存,微风不减当年,任何男人听了都会高兴。

    其实,姜寻和以前并不一样,而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就在前几天还和宋雯馨在进店进行了‘特训’,但是这些就没必要和池雨汐强调了。

    “能再遇到你真好。”姜寻轻轻拥着她,激动的说。

    这句话真心实意,如果可以,他不想任何亲人离开自己。

    池雨汐甜甜一笑,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两人此时还泡在水中,源头就是不远处山腰上的泉眼,河水清清,潺潺流淌。

    周围更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一派人间仙境之地。

    池雨

    汐说:“只羡鸳鸯不羡仙,这句诗写得真好,看来后世又迎来了文化鼎盛的盛世了,我们干脆就在这里结庐而居,生生世世过着神仙都羡慕的生活吧。”

    “呃……”姜寻犹豫片刻,道:“其实这只是以前的人不了解鸳鸯的习性,现在生物学家经过研究发现,雄性鸳鸯其实是个朝三暮四,喜新厌旧的渣男,看似出双入对,其实是因为荷尔蒙的原因,与一只雌鸳鸯过了交尾期之后,雄鸳鸯就会去找其他的伴侣,实在不值得称颂。”

    “嗯?”池雨汐听得一脸萌,千百年来人们对鸳鸯一夫一妻的美好忠贞的爱情的歌颂从未间断,怎么现在变样了,她好奇的问:“渣男是什么,荷尔蒙又是什么,交尾是什么意思,不是该鸳鸯交颈吗?”

    姜寻无奈苦笑,鄢云老师给自己补课补得太多,不自禁的就说出来了,而且,他心里也是不想过这样的隐居生活了,最起码现在不想,这花花世界还没玩够呢。

    姜寻笑着说:“现在的世界和我们所知道的大不一样了。”

    池雨汐抬头看了看他,道:“是啊,真的不一样了,你的头发都剪了。”

    姜寻微笑,知道她的意思,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话的愿意是,身上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绝不能有丝毫的损伤,主要意思是,要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来孝敬自己的父母。

    但

    后来被过分解读得太歪了,尤其是满洲鞑清的剃发易服暴政出台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对抗异族暴政的一杆大旗。

    其实,这话的本意和剃头没有太大关系。

    不过,姜寻自然不会和池雨汐抬杠,只是笑着说:“我这算是入乡随俗了,其实你更应该去看看,受了这么多年的苦,也该好好乐呵乐呵了。”

    池雨汐甜甜一笑,道:“出嫁从夫,自然是你去哪,我就去哪,正好我去见见外面的妹妹们,都是一家人,总要见面的。”

    “呃……”姜寻又无语了,都是聪明人,虽然他在装傻,但这种事儿总归是混不过去的。

    本来就没有男人为妻子守节这一说,更何况已经过去一千年了,自己身边肯定会有女人。

    所以,人家一开口就是‘去见见妹妹’,这是直接把自己定位成了长房嫡妻的位置上了。

    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左拥右抱过,所以面对这个问题,姜寻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从未想过自己还有妻管严的特质。

    不管怎么说,池雨汐受苦了,刚才的温存的余味还在,无论从哪方面都没必要在这时候让她不高兴。

    要把暖男人设进行到底。

    “夫君,你口袋里的会发光,又有美妙乐曲奏出的,是什么神器呀?”两人一边出水,池雨汐一边问道。

    “啊?”衣服扔在岸边了,姜寻貌似有些迷糊的问:“什么东西响了,我都没听到,你这脱胎换骨之后,还真

    是耳聪目明啊。”

    池雨汐斜睨了他一眼,感觉姜寻怪怪的,是自己思念了千年的那个男人没错,但感觉好像不一样了,以前的他是何等的潇洒。

    他们虽然隐居在山林之中,但并不是蛮荒之地,还是经常有人来的,偶尔遇到同样的隐士文人,姜寻与他们诗词唱和,看似自在,但却文词犀利,常常怼得对方汗颜而走,偶尔还会有凶蛮之人误入,口出粗鄙之语,姜寻的杀伐也是果断而凌厉。

    对待自己,也是相敬如宾。

    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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