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行不行!你没瞧见他们看我的眼神吗?像是看怪物!”
赢庆低下头,小声道:“我还是应该时时谨记自己的质子身份,我要小心行事,不能冲撞了他们……,我是质子,我什么都不奢望,只求能够活下去!”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
容羽衣想了想,反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
赢庆愣住了。
刹那之间,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是呀,如果把尊严放在地上任人践踏,以此换来活命的机会,那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分别?
人活一世,如果不能追求和守护自己的东西,那还活个什么劲儿呀?
容羽衣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对他造成了怎样的影响,继续弯腰捡柴。
捡了一会儿,发现他没有跟过来,才发现他还愣愣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问:“你怎么了?”
“啊?我没事!”
赢庆把地上的柴火扛在肩上,快步走了过来:“羽衣姑娘,我们走吧!”
“好!”
容羽衣也没有多想,又带着他捡了一些,往百里连月歇息的地方走去。
哑奴已经把火堆生起来了。
顾伦吃了增元丹,体力很快就恢复了,这会儿正拎着两只又肥又大的兔子过来,高兴道:“羽衣姑娘,你看,我们今晚有肉吃了!”
容羽衣看了百里连月一眼,有些不确定的问:“我们吃兔子,你不会不高兴吧?”
“我有什么不高兴的?”
百里连月宠溺道:“如果你喜欢吃兔子肉,我一回去就把我那只兔子宰了个你吃!”
“千万别!你那兔子戾气太重,我怕我吃了它晚上会被梦魇缠身的!”
容羽衣把柴火放在火堆旁边,走过去,在连月留出来的那半块石头上面坐了下来。
大家都又忙又乱,只有百里连月优哉游哉坐在干净的石头上,用一块软布漫不经心的擦拭着横放在腿上的剑。
在东启国,但凡是有身份的世家子弟,都有随身佩剑的习惯。
出席各种重要场合时,更是把佩剑当成是是一种礼仪。
所以,百里连月虽然弱不禁风,不能修炼,可是不管去哪里,腰间也总是配着一柄剑鞘华美的佩剑。
只是,从来也没人见他把这柄剑拔出来过。
容羽衣坐在他的身边,目光扫过横在他腿上的剑,惊异道:“好锋利的剑!”
“再锋利的剑,落在我这样的废物手里,也难以发挥出真正的威力来!”
百里连月的语气有些落寞凄凉。
容羽衣笑着用肩膀轻轻撞了他一下:“在我面前你就别装了!你骗骗别人也就罢了,难道我会不清楚你的实力?”
那日她可是亲自探过他的丹田和筋脉的,那浑厚磅礴的内元之力,深不可测,至少也是无极之境的大武宗才能拥有的。
大武宗?
废物?
容羽衣无奈的笑了一下:“你还打算装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