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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卷 第五十二章 无穷(3/4)

紧绷着脸让秘书将杨锐请进来,而自己也离开办公室到了客厅待客。

    杨锐见到客厅的时候,便见伍廷芳身着红色一品官袍,正坐在主位上冥思,见此他进门的时候只有清咳了一声,伍廷芳这才回过神来。

    两人施礼之后,伍廷芳道:;总理大人公务繁忙,有事派人传信即可,本不必亲来啊。

    ;呵呵……杨锐丝毫没有上个月对廷尉府的怒气,只笑道:;这事情事关重大,我必须亲来像伍大人请教。

    杨锐如此客气,伍廷芳更不敢怠慢,道:;请教不敢当,总理大人有事请讲,本府洗耳恭听。

    ;前几日看了电影局的电影,只觉得上面的台词甚是有理。三百年大明,之所以倾覆,除了天灾,便是土地兼并了。土地为百姓之根,一旦兼并,百姓无粮可食,那就要天下大乱,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黄帝内经有云:不知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今国家初立,百废待举,可看前明之故事,念新朝之现状,我觉的很不安。今天下有民众四万万余人,土地呢,开国初统计只有十二亿亩,人均三亩不到,可既是如此,有四亿田亩还是为地主所有。此次鼎革少有杀戮,土地未均,迟早要生出事端。

    可若真要将有地之人的田地分于佃户,又深觉此举违法,不过总理府几个不成器的秘书又说,宪法上规定,全国之土地、矿产、山林、河流一切有形、无形之资产都归全体国民所有,按照这么说分地好像又不违法。锐此来就是想请教伍大人,若是政府将地主自己不种的地都收了,然后再分于佃农,此举算不算违法?

    杨锐一说电影,伍廷芳心中顿呼来了,不过听闻他只是来咨询收地主的地是否违法,神色顿时放松下来,他等杨锐说完,细想之后道:;宪法上明言合法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政府若是没收地主地产,当视为违宪。全国之土地是为全体国民所有,但政府既然发了地契,那就是承认地契之地为私人合法财产。此两条并不矛盾。

    ;伍大人,哈哈,虽然早知伍廷芳深信宪法不可侵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但他回答的如此果决,杨锐不得不打了个哈哈:;那请问伍大人,若是我国真有那天和明末一样,百姓无地可耕举旗造反,那如何是好?

    ;百姓举起造反……,总理大人,廷尉府只负责依照宪法行使宪法上规定的义务,政务上的事情实在不好干涉。伍廷芳滴水不漏的把杨锐的问题退了回来。

    ;哈哈,杨锐再次打哈哈:;法律之本意还是为了安国养民,若是法律不能如此,那要法律何用?便如战场上的决断一样,死一万人就不如死一千人,人在法律是命,可在军报上只是数字。现在天下三成多土地在地主之手,百姓食不果腹,要想长治久安,只能是将地主的地交与百姓耕作……

    ;总理大人,请问地主之土地交与佃户之手,能多收粮食吗?伍廷芳打断道。

    ;不能!杨锐侧头想了一想,觉得还是不说化肥的好。

    ;既然不能多收粮食,那这就是将地主口中之粮均于佃户,实属劫富济贫而已。伍廷芳道:;总理大人本是佳人,奈何做贼?

    ;哈哈……杨锐更是放声大笑,不过伍廷芳还没有说完,他接着道:;今日政府将地主之地没收分于佃户,那明日是否可将有钱人之财没收,而后均分于穷人?后人是否能再寻一个由头,将全体国民之家产收归国有,以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政府乃民之奴仆,今奴仆要没收主人之地,以讨好另外一些主人,怎么看都不合法、不合理、也不合情。真要是这么做了,那天下必定大乱,人心也是大乱。到时候除了佃户还有谁能信任政府?

    我国是地少人多,可既然如此,那唯有提高亩产、节制人口才是正道。光是将地主之地分于佃农,这对提高亩产何益?且不说很多佃农耕作之资本全赖地主所出,即便是佃农真的多收了粮食,那人丁滋长下,不出三十年,人均耕地将更少。如此结果,请问总理大人,此举除了能讨好佃农,多拉选票,还能有其他益处吗?

    伍廷芳到底是见过世面的,看完电影又专门研究了农业问题,所以质问的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以现有的数据看,均地确实是无法增加粮食亩产,那些佃户没有资本、没有耕牛,真要是独立耕作,那亩产必定大减,这也是政府一直没有强制减息的原因。而要想提高亩产,就要增大农业投入,以每亩二两算,这种投入是要超过二十亿两的,可那些佃农每年所交的地租只有三亿五千万两,这些钱就是投资从地主手里没收的四亿亩耕地都不够,更何况是全国近十三亿亩耕地。

    没钱则没粮,没粮又没钱,如此恶性循环,直等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所引发的农产品掉价,白银法案所造成的通货紧缩,士绅将资金抽离农村,农业便彻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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